搜索
为了提高研究生的招生质量,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的优秀研究生,提高推免生接收复试的科学性、有效性,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按照《西安科技大学2015届推免生接收复试和录取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同时组织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参与复试工作。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其中:
(1)专业课(含专业外语)总分为100分,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
(2)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含外语口语)总分为100分,考核方式为面试;
(3)复试成绩由专业课考试成绩(占50%)和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占50%)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主要为专业课以及外语读、写、译能力;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考试科目可参考《西安科技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4、录取原则
(1)依照复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满额为止。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自愿选择专业及指导教师。
5、复试时间为9月28日——10月25日,为方便考生,学院将根据来复试考生的情况随时安排复试时间、地点,复试专家组名单另行公布。
6、 复试安排咨询: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雁塔校区建工学院二楼205室),联系电话:85583153,联系人:张老师 陈老师
7、未详及内容见《西安科技大学2015届推免生接收复试和录取办法(试行)》。
8、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