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19]2号)、《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函[2023]5号)以及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的招生质量,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的优秀研究生,提高复试的科学性、有效性,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尚长春 任建喜
副组长:吕勤勇 邱继生 任 翔 唐丽云
成 员:张淑云 曹 萍 崔 琰 万 琼 倪 茜 姜 华
(二)复试小组成员:
成 员: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全体硕士生导师、田楠、李静
(三)复试监督小组:
成 员:李金华 邓博团
三、复试形式及复试时间
复试形式采用现场“笔试+面试”形式,具体要求参见《西安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西安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等文件相关规定。
复试由各学科分别组织进行,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29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术方向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
学院将对拟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等。复试中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复试中将对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对考生思想品德、既往学业及科研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查。
2. 笔试形式为现场统一考试。土木工程专业、土木工程领域笔试科目为《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土力学》;市政工程领域笔试科目为《水质工程学》;人工环境领域笔试科目为《空调用制冷技术》《建筑环境学》。城乡规划专业笔试题目为6小时快题设计。具体要求详见《西安科技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内容》。
3. 面试形式为复试小组现场出题考查。测试方式以口述形式现场作答,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20分钟。
4. 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专业课,60分及以上为合格,如加试成绩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
5.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与面试各5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6. 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及舞弊者,一经确认,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进行严肃处理。
五、复试程序
复试当天,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学院工作人员将对考生身份和资格审查材料进行核验并介绍复试流程。待考生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后,由考生依次随机抽取复试次序和复试小组,依次进行复试。
笔试时,考生需提前2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照座位要求入座,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有计算题的可携带不带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其他考试所需文具自备。答题纸与草稿纸由学院提供。
六、拟录取原则
1.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0.2×60%+复试成绩×40%。复试合格的考生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和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各复试小组将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满额为止。
3.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后,三日内在学院网站公示。考生应在公示期内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并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意向导师确认表》。未按要求提交导师确认表的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 基于土木工程一级学科自身发展的需要,学院将在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基础上,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在土木工程一级学科下属的五个二级学科(结构工程专业、岩土工程专业、防灾减灾与防护工程专业、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市政工程专业)间进行调剂。
5. 复试采取差额方式进行。
七、咨询及申诉部门
咨询方式: 029-85583153 34248887@qq.com
申诉方式: 029-85583151 358896111@qq.com
八、其他
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西安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