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及《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函[2025]20号)和《西安科技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若干规定》文件要求,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选拔具有良好潜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保证复试的科学性、有效性,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二、复试组织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尚长春 任建喜
副组长:邱继生 任 翔 唐丽云
成 员:张淑云 曹 萍
(二)复试评审小组:
成员:建工学院全体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吕勤勇
成 员:李金华 胡 靓 陈梦瑶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学术成果及培养潜力等四个项目。复试中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等方面进行考查。
2.复试题目主要为复试小组现场出题考查。复试小组参考考生基本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3.测试方式以口述形式现场作答,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复试中,按照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学术成果及培养潜力等四个项目分别打分,每项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按四项成绩取平均值,满分为100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5.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及作弊的考生,一经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学院将对拟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和纪检委员监督检查。
四、复试程序
复试前,复试小组应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五、录取工作
1.考生录取总分=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0%。
2.依照各复试小组考试录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满额为止。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将及时公示复试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始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始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六、考生体检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新生入学报道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咨询及申诉部门
咨询方式: 029-85583153 34248887@qq.com
申诉方式: 029-85583151 358896111@qq.com
八、其他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